第9栏:与第8栏相对应的货物名称填写六位数的协调系统编码(H.S)。
第10栏:注明申报享受优惠政策商品的原产地标准。
如货物完全原产,请填写“WO”。
货物含有进口成分,但完全由已经获得原产地资格的原料或零部件制造,填写“WP”。
货物符合特定原产地规则的规定,填写“PSR”。
货物适用协定文本第3.3条(即附件3-B中所列310种产品符合特定货物处理)的规定,应填写"OP"(详见附件)。代办
代办 3转口贸易证书(CERTIFICATE OF RE-EXPORT)就是指经中国转口贸易的国外货物,因为不可以获得中国的原产地证,而由中国签证办理组织出示的证实货物系别国原产地、经中国转口贸易的一种证明材料。 3.专用型原产地证书 1) 金伯利过程证书,就是指在执行金伯利过程证书规章制度会员国中间应用的,用以证实进出口毛胚裸钻合理合法来源于地的证明文件。
装运港应是中国内地地区的海港,经香港转运可写SHENZHEN VIA HONGKONG。 装卸货物港应是加拿大海港。 第五栏:备注名称 能够填写消费者订购单号,信用证号等别的信息内容。假如税票是由非缔约国经营人出具的,则应在这里栏详尽标明非缔约国经营人的名字、详细地址和国别。 第六栏:产品序号 按序填写商品编号序号,数最多不可超出20项。如超过20项应另申请办理一份证书。 第七栏:唛头及包裝号 此栏应与货物包裝唛头一致,如无唛头,应填N/M字眼。此栏不可发生“中国香港、中国台湾或别的国家和地区生产制造”、或“见提货单”、“见税票”等字眼。代办
第14栏:签证机构证明。
本栏由签证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确认。签字者的签名必须清晰,位置要合适,签字者和签字者的签名不能重叠,如果没有特殊要求,只签一份原件,不签一份副本。
本栏的签证日期必须是企业实际申请签证的日期,与第十三栏相同,且不能早于第十二栏。代办